发表时间:2017-11-03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业主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注意事项:收楼要验哪些内容?——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